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相关规定,结合公司工作实际,现将2021年中秋及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中秋节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上课。
二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上课。
三、放假期间全校停课,因放假停课不能按期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务必按程序办理补课手续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(保卫部(处)24小时值班电话:58292110;网络与信息安全24小时值班电话:58292675)。
五、请校属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中秋及国庆节值班安排表送交党委办公室、董事长办公室综合科(电话:58292188)。
六、10月1日起,全校按冬季作息时间表安排作息(见附件)。
另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、复杂性及不确定性,同时为切实做好中秋、国庆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,现就有关疫情防控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。
1、中秋、国庆假期临近,请全校师生员工合理安排出行。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。确需前往的,旅途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,减少感染风险。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,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。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,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。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、科学佩戴口罩(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公筷制、“一米线”、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。
2、请全校师生员工每天按要求在“湘大校园”APP中如实填报个人体温健康自查等情况,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、行程卡变化,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,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,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。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(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,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。
特此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