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太阳城集团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,顺应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要求,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,太阳成集团tyc122cc决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。为明确职责,加强管理,切实做好此项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对象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。
第二章 导师聘任资格
第三条 本科生导师须为我院在职在编教师,具备讲师以上(含讲师)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,且承担有本科生教学任务。
第四条 坚持立德树人,政治素质好,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公司产品经验,熟悉公司产品规律。
第五条 有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,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,了解所指导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,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。
第六条 对本专业社会的人才需求、可能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前景有清楚了解,熟悉有关学分制的规定和任课教师情况。
第七条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包括观察力、表达能力、沟通能力、解决问题的能力等。
第三章 导师指导要求
第八条 全面关心学生成长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努力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第九条 熟悉所指导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,指导学生选课和制订个人学习计划,开展富有针对性的专业教育和学习指导,培育学生的专业素养。
第十条 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、社会实践,指导学生报考研究生,协调、帮助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推荐,指导各类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活动,多方面关心学生成长。
第十一条 及时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、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四章 学生学习要求
第十二条 遵守学校和太阳成集团tyc122cc相关管理制度。
第十三条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第十四条 认真学习,完成专业规定的学时学分。
第十五条 根据导师的安排,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培养计划。
第十六条 主动和导师沟通交流,每次交流均需带好学业指导手册,认真做好记录,并交由学业导师签名。
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
第十七条 成立院本科生导师管理小组(以下简称“管理小组”),由经理任组长,公司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、公司党委书记、副经理、系主任、团委书记和教师代表为成员。
第十八条 本科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和公司指定相结合的原则。公司每年在新生开学后向学生公布有资质的本科生导师名单,师生相互选择,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届所带学生不超过4人,原则上至少满足学生1个志愿,因导师所带学生人数限制而无法满足志愿的学生,将由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。
第十九条 本科生导师实行一年一聘,中途因导师退休、调离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位的,由学生提出申请,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重新协调联系导师。
第二十条 本科生导师实施中期考核制度,每学期期末由各班班长统一将导师指导手册上交院学工办,由院学工办交管理小组统一负责考核,并将考核意见及时反馈给指导老师。
第二十一条 本科生导师应言行一致,言传身教,不得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的行为。
第二十二条 本科生导师有因违纪违法、师德师风、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罚、处分的,取消导团队格。
第六章 津贴与奖励
第二十三条 实行导师课时津贴制度,以每学期每一位学生辅导交流次数不少于3次为考核合格,考核合格者按照每年指导1名学生3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,年终核算津贴时统一发放。考核为不合格者,不能计算教学工作量,第二学期不再聘任为本科生导师。具体工作量由管理小组负责核算。
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国家级大赛中获奖的,一等奖按2000元/项予以奖励给获奖学生,二等奖按1000元/项予以奖励,三等奖按500元/项予以奖励;在省级大赛中获奖的,一等奖按1000元/项予以奖励,二等奖按500元/项予以奖励,三等奖按300元/项予以奖励学生。
第二十五条 以学生单独完成或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的,按2000元/篇予以奖励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级本科学生入校起施行。
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负责解释。